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告 山 东 省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
通告〔2024〕2号
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
尊敬的缴费人: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统一部署 安排,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,提高系统运行效率,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、山东省人社厅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、山东省医保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 统将同时进行停机升级,届时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。现将有关具 体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信息系统暂停时间及业务范围 2024 年 4 月 30 日(周二)19:00 至 2024 年 5 月 5 日(周日) 8:30。 全省税务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暂停办理用人单位、灵活就 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全部缴费、查询业务。 全省人社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全面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经 办相关业务。5 月 1 日(周三)8:30 恢复办理除社会保险参保登 记、征缴类外的其他业务。 全省医保部门暂停业务经办系统及公共服务渠道的医疗保 险经办相关业务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结算业务正 常办理。5 月 2 日(周四)8:30 恢复办理除医疗保险参保登记、 征缴类外的其他业务。
二、信息系统恢复时间及业务范围 2024 年 5 月 5 日(周日)8:30 起全省税务、人社、医保系 统全面恢复业务办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信息系统停机前未完成本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用 人单位,应于本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。
(二)缴费人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税务、人社、医保部门或拨打 12366、12333、12345 服务热线。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 支持。各级税务、人社、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停机升 级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 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
2024年4月23日
分送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。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承办办公室
2024年4月23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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